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7月,至今执业已15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000余件,涉案标的额6亿余元,业务领域遍及刑事、民事、商事、企业法律顾问和非诉讼业务等各个方面,业务范围辐射面广。现共担任几十家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所还积极参加对社区民居及进城务工的农民进行法律援助的公益活动。2006年3月,本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确认为在宁夏为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的定点律师事务所,经宁夏司法厅和银川司法局批准,成立了银川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农民工开展法律援助;在具体执业过程中,本所律师均能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尽责勤勉地为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提供法律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与此同时,本所还坚持立足自身、广纳贤才的原则,努力搭建年轻律师成长的平台,扩造了一支有学习力、竞争力和凝聚力的律师队伍。
本所现有注册专职律师22人,律师助理4人。其中有15名律师执业年限均在10年以上,有5名律师被聘为银川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1名律师被聘为银川市人大内司委专家成员,1名律师被宁夏司法厅评为首届人民满意的优秀律师,2名律师被评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在2011年我所被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称号。
2008年3月,本所投资460万元在银川市开发区和信创展中心购买了面积为1000㎡的新办公楼,按高标准进行了装修,并配备了自动化办公设备、设施,办公环境舒适、优良,为事务所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硬件保障。
本所律师以“讲诚信、重勤勉、求实效”为执业理念,奉行“尽职尽责地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服务宗旨,逐渐形成了一支受客户和同行尊重、依赖且富有强劲凝聚力的律师团队。